人民网广州4月1日电 (周睿)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3月3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电瓶车及其配件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最新进展。截至3月29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571家,立案37宗,累计查获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电瓶车4183辆,货值616万元。
据介绍,3月25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广州市某电瓶车经营公司做突击检查,发现有72台电瓶车存在电池盒篡改、座垫加长等问题,有42台电瓶车存在电源接口与合格证参数不一致问题。
3月26日晚,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汕头市金平区某电瓶车行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163台电瓶车存在加装电池空间、鞍座加长、加装后衣架等问题。
3月27日晚,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茂名市茂南区某电瓶车商行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189辆电瓶车存在经过非法改装、与出厂合格证参数不一致等问题。
上述产品涉嫌不符合国标42295、国标42296、国标17761等国家强制性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4年1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电瓶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以下简称“国标42295”)正式实施。国标42295规定了电瓶车电气安全的标识、警示语、布线、导线、连接、电压、绝缘电阻、电气强度、发热、防护、耐温与耐湿、振动与冲击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与《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以下简称“国标17761”)、《电瓶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GB 42296-2022)(以下简称“国标42296”)共同成为电瓶车整车产品及充电器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做好国标42295的有效实施,保障电瓶车相关这类的产品质量安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部署开展专项行动,聚焦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关键产品,强化生产源头、销售末端和电子商务平台电瓶车及其配件的风险排查和监督抽查,重点查处销售“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获得CCC认证、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产品、无照销售以及拆改拼电瓶车及不合格蓄电池、充电器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过隐患排查与执法稽查协同发力,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提升产品质量,助力电瓶车产业升级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从根本上减少安全隐患。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众多购买的人能够最终靠拨打12345热线平台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瓶车及其配件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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