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十条措施你要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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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能网关    发布时间:2024-06-21 18:42:06

  为进一步做好全州防雷减灾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我州防雷减灾十条措施。

  一、压实责任防雷。各县(市)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加强对辖区内防雷减灾工作的牵头组织领导,建立完整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防雷减灾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防雷减灾统筹协调和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气象部门负责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州县相关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履行防雷减灾监管责任;各级行政企业和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防雷减灾主体责任,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防雷减灾工作。

  二、宣传引导防雷。各县(市)要将防雷减灾内容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充分的利用手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载体,采取横幅、标语、编印防雷知识手册、短视频等方式, 深入农牧区、林区、学校、企业、社区、寺庙等,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实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升全社会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意识,逐步的提升全民自我防护、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监测预报防雷。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雷电监测和预报方法研究,强化强对流天气的会商研判,充分的利用雷达、闪电定位仪等设施设备,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强对流天气预报频次,及时发布雷电短时临近预报和预警信号,切实提高雷暴天气监测预报精准度和时效性。

  四、预警告知防雷。各县(市)要健全极端雷暴天气预警信息社会发布制度,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雷暴预警“叫应回应 机制。有效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村村响”等方式,持续滚动 密集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避险提示,充分的发挥乡镇、村组干部作用,确保预警信息以最快速度直接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村组防雷减灾专(兼)职信息员制度,协助开展科 普宣传引导、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灾害报告等工作。

  五、科学避险防雷。 在遇雷暴天气或收到雷电预警信号时, 要按防范避险提示就近就地采取避高、避水、避金属,不骑乘、 不打伞、不淋浴洗澡、不接打电话、不扎堆聚集、不靠近电杆孤树广告牌高大烟囱、不户外运动、不野外作业、不进孤立无防护棚屋岗亭,远离高压线、各类铁塔、带电设备,躲进室内、山洞、 汽车、地势较低处以及披雨衣、抱膝下蹲、分散躲避等避险措施, 该暂停露天集体活动和户外作业的要坚决停止、该主动避让的要果断避让、该提前撤离要及时撤离。

  六、消除隐患防雷。重点对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农牧民生产和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气站、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电力、通信等重点行业及川藏铁 路、高速公路、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防雷安全做全面排查,对存在防雷安全风险隐患、防雷装置不合格、未按规定进行防雷装置检测的,责令限期整改,实现闭环销号管理。

  七、增添设施防雷。各县(市)要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重点 场所、重要设施等做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安装防雷设施的立即增设,对新改扩建工程按要求同步设计、建设防雷设施。加大牧区、林区防雷基础设施建设,对易发生雷电灾害的虫草、野生菌采挖地和采挖人员集中居住点,通过科学设置居住点、安装简易避雷设施、搭建临时躲避场所等方式,切实防范雷电灾害。

  八、精准管控防雷。依据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全方面分析雷击历史数据、成灾原因、资源分布、建筑选址等情况,开展全 州雷击风险区划研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针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强化精准管控,落地落细各项防雷安全措施。

  九、执法检查防雷。各县(市)要认真开展防雷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和相关单位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自查整改。气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安装、违法检测等的监督管理,对非法安装防雷设施的,坚决予以查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影响防雷安全的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从严逗硬监督考核。

  十、完善预案防雷。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县(市)政府要制定雷电灾害处置综合应急预案;行业监管部门要 制定本领域雷电灾害处置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场所、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管理单位要制定雷电灾害现场处置方案。各级各部门不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防雷减灾群防群治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相关的单位,州属企事业有关单位:

  《甘孜州防雷减灾十条措施》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做好全州防雷减灾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雷击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压实责任防雷。各县(市)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防雷减灾工作的牵头组织领导,建立完整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防雷减灾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防雷减灾统筹协调和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气象部门负责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州县相关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履行防雷减灾监管责任;各级行政企业和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防雷减灾主体责任,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防雷减灾工作。

  二、宣传引导防雷 。各县(市)要将防雷减灾内容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充分的利用手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载体,采取横幅、标语、编印防雷知识手册、短视频等方式,深入农牧区、林区、学校、企业、社区、寺庙等,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宣传,实际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升全社会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意识,逐步的提升全民自我防护、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监测预报防雷。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雷电监测和预报方法研究,强化强对流天气的会商研判,充分的利用雷达、闪电定位仪等设施设备,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密强对流天气预报频次,及时发布雷电短时临近预报和预警信号,切实提高雷暴天气监测预报精准度和时效性。

  四、预警告知防雷。各县(市)要健全极端雷暴天气预警信息社会发布制度,完善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雷暴预警“叫应”“回应”机制。有效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村村响”等方式,持续滚动密集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避险提示,充分的发挥乡镇、村组干部作用,确保预警信息以最快速度直接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建立健全村组防雷减灾专(兼)职信息员制度,协助开展科普宣传引导、安全检查、信息收集传递、灾害报告等工作。

  五、科学避险防雷。在遇雷暴天气或收到雷电预警信号时,要按防范避险提示就近就地采取“避高、避水、避金属”,不骑乘、不打伞、不淋浴洗澡、不接打电话、不扎堆聚集、不靠近电杆孤树广告牌高大烟囱、不户外运动、不野外作业、不进孤立无防护棚屋岗亭,远离高压线、各类铁塔、带电设备,躲进室内、山洞、汽车、地势较低处以及披雨衣、抱膝下蹲、分散躲避等避险措施,该暂停露天集体活动和户外作业的要坚决停止、该主动避让的要果断避让、该提前撤离要及时撤离。

  六、消除隐患防雷。重点对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农牧民生产和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气站、炸药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电力、通信等重点行业及川藏铁路、高速公路、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防雷安全做全面排查,对存在防雷安全风险隐患、防雷装置不合格、未按规定进行防雷装置检测的,责令限期整改,实现闭环销号管理。

  七、增添设施防雷。各县(市)要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要设施等做全面检查,对未按要求安装防雷设施的立即增设,对新改扩建工程按要求同步设计、建设防雷设施。加大牧区、林区防雷基础设施建设,对易发生雷电灾害的虫草、野生菌采挖地和采挖人员集中居住点,通过科学设置居住点、安装简易避雷设施、搭建临时躲避场所等方式,切实防范雷电灾害。

  八、精准管控防雷。依据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全方面分析雷击历史数据、成灾原因、资源分布、建筑选址等情况,开展全州雷击风险区划研究,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针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重要设施,强化精准管控,落地落细各项防雷安全措施。

  九、执法检查防雷。各县(市)要认真开展防雷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和相关单位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自查整改。气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安装、违法检测等的监督管理,对非法安装防雷设施的,坚决予以查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影响防雷安全的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从严逗硬监督考核。

  十、完善预案防雷。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县(市)政府要制定雷电灾害处置综合应急预案;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本领域雷电灾害处置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场所、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管理单位要制定雷电灾害现场处置方案。各级各部门不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防雷减灾群防群治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