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2024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每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3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4元,共计募集资金31,96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4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423.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1.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1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3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71.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88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22.138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27.42万元。2023年3月9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1,289.54万元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余款人民币89,837.88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登记费用等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51.2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86.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27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投资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项目建设周期2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为2025年3月31日。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641.9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579.95万元;202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76.01万元,2024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290.7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017.9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4,870.65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863.8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741.2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47.98万元;202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4万元,2024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20.9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745.5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468.94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051.7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481.6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04.92万元;202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15.54万元,2024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532.0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597.1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2,336.9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9,126.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承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中信银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原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专户用于“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2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8月1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于2020年10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3年4月4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将对原有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进行升级和完善,并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和设立区域分公司和售后服务机构。公司按区域将市场划分为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七大板块,选取区域内的核心城市作为区域中心,以开拓和协调区域内营销工作。公司计划在各区域中心建设营销中心,长期上看降低了公司日常运营成本。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拟装修改造现有办公楼的部分共计4,000平方米的区域,同时购入各项研发、测试设备、应用软件及公用工程设施,引入新增研发人员用于该研发项目建设,主要研究方向为IDC机房一体化解决方案、磁悬浮冷水机组、机房空调、热管系统等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化升级以及机房专用空调换热器效率提升方面的基础课题,项目建成后形成以低温风冷冷水机组实验室、震动实验室、噪音实验室为核心的3大实验室,辅以EMI/EMC检测中心和机房一体化体验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对供应商的付款安排,2020年支付了供应商尾款,截至2020年9月30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为144.45万元,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出现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中信银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原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专户用于“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和厂房基础上,对原有机房空调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同时新建机房空调和冷水机组产品线生产基地。由于政府对公司所处区域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该项目部分投资需要在“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基础上进行投资建设,由于前述项目推迟,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营销布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市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的调整等原因,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该项目建设系为了完善服务网络的覆盖、加强服务能力,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各销售区域实际投资需求也在变化,因此本次调整系根据业务实际拓展需求相应调整项目内部投入结构。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也不涉及项目总投资额及实施期限的调整,仅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9月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充分、谨慎考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及项目的稳定性,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实施募投项目并相应调整“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对“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已确定了首发募投项目拟用地,签订了相关意向性协议并已支付土地预付款。目前,当地政府正在开展相关土地招拍挂的前期工作,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土地招拍挂及规划建设审批程序需要约6个月时间,在前置建设审批完成后,项目施工建设周期约为12个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1年三季度南京外部环境及限电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外部环境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已基本完工,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整体设备调试,试运行状态。截至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2023年3月31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完成土建工程及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内部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施工过程中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预计将于三季度完成,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后,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进行整体验收并支付项目机电设备及工程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公司将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43,12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9,32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23年9月30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20,741.23万元。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路施工过程中需要穿过河流、民居、道路,因此需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通电后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同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1月7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需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通电后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
外部电力线路施工系由电力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穿过河流、民居、道路,因此需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施工过程中由于辖区监管部门的管控要求,部分线路需重新改施工图报批规划局审批调整,因此造成工期有所延误,目前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完成并开始施工。公司已就外部电力线路施工进度与电力公司积极沟通,推进外部电力线路施工进度。
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由于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未达到通电验收条件,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5月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71.4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589号《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进行置换。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00.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0450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进行置换。
注: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至8月3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或.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4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2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00-15:00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2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至8月3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
(),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n(或.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力图”)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221,38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5元,2023年3月13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第00027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3月12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274,198.6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7,407,862.6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3,866,335.97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3,866,335.97元及自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97.1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4.09%,募集资金余额为79,126.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进行,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1、楷德悠云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4028UT)”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楷德悠云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4028UT)”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3、楷德悠云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EEH24028DT)”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符合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与“财务费用”科目。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佳力图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根据2024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现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